湖南長沙
一|棟|自|建|房|垮|塌
4月29日12:24分,湖南長沙望城區金山橋街道金坪社區盤樹灣一棟自建房建筑垮塌。該倒塌房屋系居民自建房,共8層,其中1樓為門面,2樓為飯店,3樓為放映咖啡館,4、5、6樓為家庭旅館,7、8樓為自住房。經過緊急救援,截止5月6日3:03分,事故現場被困失聯人員已全部找到,其中獲救10人,遇難53人。
這無疑又是一起重大安全事故,經調查還發現4月13號,某公司對部份樓層已經進行過房屋安全鑒定,隨后出具虛假房屋安全鑒定報告,所有相關人員已被追責逮捕。
事實上,像這樣房屋坍塌事故近幾年也頻繁發生。
去年江蘇蘇州四季開元酒店輔房發生坍塌,前年在福建省泉州市欣佳酒店和山西臨汾市聚仙飯店發生坍塌。
三起事故均為重大事故,經濟損失事情小,付出生命代價大,與這次長沙居民自建房坍塌事故一樣,也造成了不可挽回的痛苦與遺憾。
然而,每一個安全事故的發生都值得我們深思。為什么近幾年安全事故頻發?應該如何進行預防?如何做好行業規范?
小邦匯總了近幾年多個房屋坍塌事故的主要原因,將其歸納如下,希望能從中產生一些深刻的意識,汲取一些教訓。
歸結其主要原因可分為兩類,自然災害因素和人為因素。
1.自然災害:
狂風暴雨、泥石流、地震、火災等,這些自然因素易對建筑物造成破壞,重則導致直接坍塌。同時,我國絕大部分住宅都是幾十年前建造的,由于房屋使用年限的增加,加上當時的建筑使用材料品質較為落后,現在就會出現較多結構安全隱患的問題。我們或許不能改變自然因素對房屋建筑的傷害,但是我們可以采用優質的加固材料對房屋進行加固補強,來抵擋自然因素對房屋建筑的影響。
2.人為因素:
指的是人們隨意改造房屋,也許對房屋結構都沒有認識與了解就隨意進行改造,破墻開店,野蠻裝修等,為日后房屋坍塌埋下了安全隱患。像長沙居民自建房這次事故中,我們就能發現,自建房的結構特點是沒有專業結構設計師給出圖紙方案的,說明原本結構就有缺陷,后期再進行破壞性砸墻裝修或拆除中柱等行為無疑是加速了樓房坍塌,還不斷加蓋樓層,使樓房不堪重負,當承載力達到臨界值時樓房只會瞬間傾塌。
同時,人為因素還包括負責人管理是否到位?安全管理制度是流于形式還是落到實處?隱患排查是否細致入微并加以解決?這次事故中我們也發現了一些行業亂象,借權謀私、弄虛做假、麻痹大意,置生命安全于不顧,結果釀下不可挽回的錯誤。對此,我們應深刻汲取教訓,徹查隱患,嚴格執法,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排查,加大自建房安全整治力度,堅決守住安全生產的紅線、底線。當管理措施真正落實的時候,才能夠防患于未然。
房屋建筑安全重于泰山
安全事故一再警告我們,不要以發生事故的方式和失去生命的代價來發現隱患,這樣的代價實在太過沉重,但愿從這些安全事故中能引起我們對建筑安全問題與后期規范加固改造問題的重視!
在此,我們向此次事故遇難者表示默哀,愿逝者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