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規定本文適用于既有現澆及裝配整體式的多層和高層鋼筋混凝土框架(包括填充墻框架)、框架抗震墻、抗震墻結構的抗震加固。
既有鋼筋混凝土房屋的抗震加固應滿足下列要求:
1.抗震加固時應根據房屋的實際情況選擇加固方案,分別采用主要提高結構構件抗震承載力、主要增強結構變形能力或改變框架結構體系的方案。
2.加固后的框架應避免形成短柱、短梁或強梁弱柱。
施邦實業小編總結抗震加固方案
在加固之前,應盡可能卸除加固構件相關部位的活荷載。加固方案的選擇以加強結構的整體性、增強結構的整體抗震性能為目標,以施工的可行性為前提,以加固材料性能最大發揮為導向。
1)既有鋼筋混凝土房屋的結構體系、抗震措施和抗震承載力不滿足要求時,可選擇下列加固方法:
1.框架結構宜優先采用消能減震技術或隔震技術加固,也可采取增設抗震墻、支撐等抗側力構件的措施,增強結構整體抗震性能。新增抗震墻、支撐宜優先設置在樓梯間四周,以減小樓梯構件地震反應。
2.單向框架應加固,或改為雙向框架,或采取加強樓、屋蓋整體性且同時增設抗震墻、支撐等抗側力構件的措施。
3.單跨框架不滿足鑒定要求時,應在不大于框架—抗震墻結構的抗震墻最大間距且不大于24m的間距內增設抗震墻、翼墻、支撐等抗側力構件或將對應軸線的單跨框架改為多跨框架。
4.房屋剛度不足、明顯不均勻或有明顯的扭轉效應時,可增設鋼筋混凝土抗震墻或翼墻加固,也可采用增設支撐進行加固。
5.當框架梁柱實際受彎承載力的關系不滿足鑒定要求時,可采用外包型鋼、增大混凝土截面或粘貼鋼板等加固框架柱;也可通過罕遇地震下的結構彈塑性分析結果確定對策。
6.框架梁柱配筋不滿足鑒定要求時,可采用外包型鋼、增大混凝土截面或粘貼鋼板、碳纖維布、鋼絞線網片聚合物砂漿等加固。
7.框架柱軸壓比不滿足鑒定要求時,可采用增大混凝土截面等加固。
8.鋼筋混凝土抗震墻配筋不滿足鑒定要求時,可加厚原有墻或增設端柱、墻體等。
9.當樓梯構件不滿足鑒定要求時,可采用粘貼鋼板、碳纖維布、鋼絞線網片聚合物砂漿等加固。
2)局部鋼筋混凝土承重構件受壓區混凝土強度偏低或有嚴重缺陷時,可選擇采用置換混凝土加固法。
3)鋼筋混凝土構件有局部損傷時,可采用細石混凝土修復;出現裂縫時,可灌注水泥基灌漿料等補強。
4)填充墻體與框架柱連接不滿足鑒定要求時,可增設拉筋連接;填充墻體與框架梁連接不滿足鑒定要求時,可在墻頂增設鋼夾套等拉結;樓梯間的填充墻不滿足鑒定要求,可采用鋼筋網砂漿面層加固。